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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创新是彼创新吗

科学最持久的前沿,往往是在当下的环境中重新定义自己的研究对象。什么是财政?这个问题牵涉到什么是国家,国家的起源是什么,国家的出现是否必然。自然科学也不例外:什么是力?牛顿和爱因斯坦给出的答案截然不同。

在当下的经济研究中,随着"新质生产力"的提出和最新诺奖的发布,创新成了期刊选题的宠儿。但究竟什么是创新?创新是为了什么?个人感觉很多场合混用了竞争上的创新合作上的创新。如果我们将创新看作“从无到有的创造”,实际上可以进一步细分,世界上没有到,现在有了;敌人有,我没有的,现在我也有了。

回到创新理论的起点,我们首先遭遇的是企业家精神。创新这个词,一开始总跟发明家、企业家、科学家绑在一起。我们的直觉是,创新就是完成从无到有的创造:发布一个新产品,引领一个新产业,发现一个新规律。

但参与创新的主体远不止这些。分开来看。

谁在创新

理论科学家的创新

科学究竟是发明还是发现?数学呢?社会科学呢?

理论创新并不在于研究对象本身。理论学者从无到有创造的,本质上是认识规律的视角与框架。从无到有,无关乎对错。地心说曾有一套极度优雅、高度自洽的理论体系,而在那个时代,椭圆概念尚未诞生,日心说的理论反而非常粗糙。不能因为地心说是错的,就否定从那个"错误"对象中诞生的数学工具。

理论创新发生在观测视角和观测手段上,发生在对事物的理解方式上,而不是观测对象是否正确上。西经与政经从观测对象上否定对方的争吵,不过是小孩子掐架。

社科论文的常见路数,是围绕一个理论发现不同的应用场景。“童年经历影响成年决策"这个命题,可以延伸出经历过饥荒的官员更倾向突击花钱,也可以延伸出经历过热浪的官员更关心气候议题。反过来,你也可以在不同领域发现同一种结构性制约:经济学是关于选择的科学,我们很难既要又要。货币政策存在不可能三角,菲利普斯曲线让我们在通胀与失业之间来回权衡。

理论创新的本质,说到底是重新定义我们理解世界的"口径”。创新的尺度,取决于它挑战的口径有多大。

推翻一个具体的模型公式,只需质疑其假设和参数;推翻一个成熟的经济学理论,需要跨越足够多的历史场景去反驳;而推翻一个学科的基本范式,得撼动整个学术共同体的默认假设。口径越大,论证越难,也越容易滑向模糊。

同一个问题,我们需要知道我们想要追问的尺度。现在社会上很多人动不动就把男女问题追溯到父权体制上,但是即便这是对的,我们可以说生理结构——父权社会——历史演化——工资差异都绑定在这一条逻辑链条上,任何一个切入点都是有道理的,那么我们应该选择哪个作为切入点?取决于现实更可行的链条。

很多人上来就追问"有没有人做过",却不问另一个问题:新观点要挑战的口径到底多大?这个结论想要直接作用的场景在哪个链条层次?如果只关心结论扩展性的从无到有,那么换一个数据、换一个场景就是创新。如果关心的是更大的层次,更多的逻辑链条,创新就是一场永无止境的追问。

我觉得国内同行评议的偶然性在于,期刊和审稿人的标准并不统一。不同期刊层次,追问的层次理应不同。

期刊有期刊的标准,审稿人有审稿人的标准,由于期刊依赖大佬的稿件抬高自己,实际上审稿人的标准大部分时候是凌驾于期刊标准之上。

企业家的创新

企业家的创新更加具体,更接近公众想象中的"从无到有的壮举"。除非你默认将碳基到硅基的生命演化全部纳入自然进程,否则计算机不可能凭空出现。但这就算创新了吗?

张维迎教授曾感叹,现代社会大部分人选择考公而无人创新创业,社会缺少了企业家,发展便会陷入瓶颈。

但对企业家来说,只有产品形态的创新才算创新吗?流水线管理制度算不算?股权投资的组织形式算不算?我曾听两位老师争论:Y 老师认为,只要中国还有小米、拼多多这样的公司,就没有真正的创新土壤。它们只是在物流管理上做文章,追求成本压缩,并没有为世界带来本质上的新东西。一旦通过整合物流链就能轻松获利,谁还有动力去创造新事物?在 Y 老师看来,物流链的管理创新只是模仿,算不得创新。

这里面恰恰就是两种层面的创新。

第一,是合作层面的创新。让创新条件更好的国家创新,让劳动力成本更低的国家制造,各个国家分工协作,作为命人类命运共同体,地球作为整体的社会福利一定是上升的。

第第二,是竞争层面的创新,在这个场景下,创新可能是两败俱伤的,是博弈场景下的竞争。

在政治主体的博弈下,中国的技术进步威胁了美国目前的世界分工地位,因此产生了矛盾。我国谋求的创新,是大国博弈下独立自主的,对抗式的创新。这里的从无到有,并不是世界上的从无到有,而是相对美国,相对国内的从无到有——美国有,我国没有,现在我国也有了。

在这个过程中,地球作为一个整体的福利肯定是下降的,于此同时,伴随着我国技术进步,我国福利上升了一些。

继续回到老师们讨论的例子。手机制造业是一个整体,手机厂商各个厂商也是存在竞争的主体。Y老师谈论的从无到有,是假设手机制造行业作为一个整体下的合作创新,从不存在到存在的福利上的创新。而小米,拼多多这种创新,是存在博弈主体时,整合优势,或者模仿技术的竞争性创新。

合作的创新是全局有利,但是主体的博弈背景让大家更多进行竞争性的创新。手机、电商的决策不过都是大国博弈的缩影。

创新的统合

那么,从竞争式的创新到合作时的创新,中间的跨越就是各个主体间是否存在竞争。

在一个国家内,或者在各个国家间,如果有一个上级组织进行分工协调,那么就能实现竞争性创新到合作性创新的跨越。关键就在于这个上级主体的控制力度有多强。此时问题在于信息不对称问题和合约不完全问题,例如央地矛盾。

例如我国中央政府可以统合管理各个省份的定位、分工,集中力量办大事,但是各个省份肯定也有自己的小算盘,地方分割,地方保护的问题和央地问题紧密相关。

所以,两种创新都是市场结构下的结果,就经济学分析的效率而言:

第一,合作性创新是最优选择,但是受制于博弈主体的竞争关系,因此需要强政府的介入。

第二,合作性创新天然假设了只要分工得当,有创新优势的主体就会全力创新,但是现实天然缺乏激励。竞争性创新的环境利于激励对手创新。

第三,综合上面两个情况,或许,真正的跨越需要有两个条件。第一是强政府能调整分工,促进合作,于此同时,为了激励创新主体真正投入创新,需要有足够的激励,要么政府高强度补贴,要么有足够大的市场激励(包含市场利润和产权制度)。